对于农药和卫生杀虫药物,很多人都混淆了,对此广州康雅杀虫公司为大家普及以下相关内容。
根据《病媒生物控制术语与分类》中卫生杀虫剂的定义为:“防治人和动物生活环境以及自然环境中病媒生物的农药”。通过此定义来看,卫生杀虫剂属于农药范畴,并属于农药中的第(一)、(二)、(五)、(六)类。
在我国的农药管理条例中,农药的定义为“用于预防、控制危害农业、林业的病、虫、草、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、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、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”。
根据使用的不同目的、场所包含以下六类:
(一)预防、控制危害农业、林业的病、虫(包括昆虫、蜱、螨)、草、鼠、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;
(二)预防、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、虫、鼠和其他有害生物;
(三)调节植物、昆虫生长;
(四)农业、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;
(五)预防、控制蚊、蝇、蜚蠊、鼠和其他有害生物;
(六)预防、控制危害河流堤坝、铁路、码头、机场、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。